匈牙利国债移民基金管理公司有关匈牙利国债移民永居和国籍的回答
1.问:
获得永久居留卡后是否有移民监要求?有没有登陆要求?
答:获得永居卡后,没有移民监要求。但按照法律规定,移民需要每半年登陆一次匈牙利。移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行程,可以在任何时间在欧盟内任何一个国际机场出入境。由于只需护照和永居卡即可入境,且护照上无需加盖入境章,事实上对于移民是否真正做到了半年登陆一次,匈牙利是没有严格监管的。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例永久居民因为没有达到半年登陆一次的要求,而被取消永居卡的。根据此种情况,移民可以自己酌情进行选择。
2.获得匈牙利永久居民卡后,如何保持这样的身份?
答:在满足基本的居住条件(最基本的三个条件:居住地,有生活来源,有医疗保障。)后,5年后可以顺利更换下一个5年的永居身份。
3.入国籍有何要求?
答:取得匈牙利国籍应满足以下条件:
移民、定居或政治避难者,以及拥有EGT居留许可者在取得移民、定居、政治避难身份或EGT居留许可后,在匈牙利不间断居住满8年后可以申请国籍。
无犯罪记录(由国籍管理局检查确认)
保证在匈牙利的居住和生活,并提供相关证明(例如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申请国籍不会损害匈牙利共和国利益
通过匈语的宪法基础知识考试。(以下人士免考:全部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者;在匈语教学机构取得基础、中等或高等学历人士;递交申请时超过65岁;卫生保障机构证明申请人的疾病状态是永久的不可逆转而无法参加考试。)
另外:以下人士在匈不间断居住满5年即可申请国籍:
在匈牙利境内出生,或自小定居或移民至匈牙利,或无国籍者
以下人士在匈不间断居住满3年即可申请国籍:
与匈牙利公民结婚至少3年,或者婚姻关系由于匈牙利伴侣死亡而结束;或年幼孩子是匈牙利国籍;或由匈牙利公民收养(年纪大的儿童);或被匈牙利当局承认为难民。
所有居住时间的计算以移民、定居、取得EGT居住许可、取得难民身份之后的居住地址登记开始计算。(根据1993年LV法第23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