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公布了2021年12月的签证公告牌。
此次排期公告的最大亮点,是EB-5投资移民的直投项目(也称非区域中心项目)显示无排期。不过,EB-5区域中心项目受法案到期影响仍不可用。
其他职业移民类别方面,EB-1继续无排期,EB-2小幅前进,EB-3无变化,EB-4继续无排期。
亲属移民方面,只有F2A(第二优先的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表B排期前进了92天至2021年9月1日,其他类别无变化。
下面我们来详细看一下排期表。
12月职业移民排期
表A:最终裁定日(Final Action Dates)
对中国大陆申请人:
·EB-1继续无排期;
·EB-2前进47天,前进至2019年1月1日;
·EB-3排期为2018年3月22日,无变化;
·EB-4继续无排期;
·EB-5直投类别无排期;EB-5区域中心类别显示“U”,受法案到期影响暂不可用。
EB-5区域中心计划从2021年7月1日起暂停。美国移民局尚未发布在该计划失效/到期期间如何准确处理区域中心申请的指南。目前,对于EB-5直投,没有影响,对于EB-5区域中心计划的影响如下:递交I-526申请,不行;I-526审核,暂停;递交I-485,不行;I-485审核,暂停;递交I-829,可以;I-829审核,继续。
表A为“移民签证的最后批准日期(移民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就是绿卡可签发的日期,当表A日期前进到申请人的优先日期,申请人就可以拿到绿卡了。
表B:递交申请日(Dates for Filing)
对中国大陆申请人:
·EB-1继续无排期;
·EB-2前进59天,前进到2019年4月1日;
·EB-3维持2018年4月1日,无变化;
·EB-4继续无排期;
·EB-5直投类别无排期;EB-5区域中心类别停滞在2015年12月15日。
表B是“可以递交申请的最早日期(递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即假如可用的情况下递交I-485的排期。如果您的优先日在表B之前,您就可以进行I-485的递交动作。
12月亲属移民排期
表A:最终裁定日(Final Action Dates)
表B:递交申请日(Dates for Filing)
·亲属移民排期表A,F2A类别无需排期,其它类别均原地踏步;
·亲属移民排期表B,F2A类别前进了92天至2021年9月1日,其他类别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