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6月2日又曝光一出投资移民骗局。以协助申请绿卡为名,一对加州夫妻从50多个中国投资者处共骗取2700万美元,案发时近三分之二款项已被挪作他用。
2015年11月19日早晨,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突袭搜查了位于亚利桑那州的EB5区域中心“凤凰世贸中心”(PhoenixMart)总部。来自中国广东的投资人钱女士是凤凰世贸中心投资人之一,她从移民局收到补件通知(RequestforEvidence)说,该项目没有按照计划进行。比如,计划写该项目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准备,从2010年1月到2011年12月。第二阶段是建筑,从2012年1月到2013年1月完成。第三阶段是运营,从2013年1月开始。然而从凤凰世贸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来看,移民局发现“实际建设几乎没有动静”。不久,她就收到一份申请被拒的通知。
约两年前,来自加州尼格尔湖的查尔斯•刘和丽萨•王新开始向中国的投资者推销一个“癌症治疗中心”项目。刘将投资款项中的1180万美元转至其在中国的3家公司名下,并将另外700万美元转至他和王新的个人账户名下。在刘、王夫妻二人收取投资款项后的18个月过去了,EB-5投资者终于后知后觉地发现,所谓“癌症治疗中心”竟然一砖一瓦都没有动工。
层出不穷的美国移民骗局,为何受伤的总是中国人?
2014年9月,即2014财政年度即将结束时,EB-5签证首次出现因为一个国家申请者太多而用完年度配额的情况,美国政府短暂停止接受中国人的投资移民申请。当时积压的申请数量庞大,导致2015年的配额在财年开始几个月内就用完,申请者在当年5月开始排期。如此高的市场需求,自然引得一些不法分子、无良中介见缝插针,钻空子以谋求高额暴利。
投资有风险,移民需谨慎。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财产安全,谨防上当受骗。【永铭国际】为您做风险分析如下:
风险一:投资者条件不符,不能证明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移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投资50万美元;二是创造10个就业机会。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并不是有50万美元的资金就可以,还必须证明资金的合法性,必须提供个人过去五年的缴税记录,或者整套的公司从利润到分红的完税证明。举个例子,“比如有350万人民币(相当于50万美元),这350万人民币怎么来的,一个月工资只有7000,夫妻俩加起来哪怕是1.5万,一年才18万,不吃不喝五年才90万,那350万从哪里来呢?很多人可能会说,我做生意挣来的,你有公司非常好,但是你的钱哪里来的,公司来的,是不是有整套公司从利润到分红的完税的政策,是不是有从分红到个人的上税记录。”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只有证明自己的资金是合法的,才走好了拿绿卡的第一步。
风险二:投资后续资金量大,申请者无力承担。
此外,创造10个就业机会。这也是一个非常苛刻的条件。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规定,要求区域中心,每募集50万美元移民投资必须雇佣最少3至4名美国全职员工,并能够间接创造10个以上就业岗位,满足每个全职雇佣人员年薪4万美元以上。加上这3至4人的各种保险、税费及行政费用等,仅美国雇员的薪资支出,每年就超过20万美元。何况EB-5项目的建设周期通常都在三年以上。很多投资者并不清楚会有这些后续的资金支出,后续资金成为他们的沉重负担。一旦投资者经审核不能满足条件,就有被美国移民局驱逐出境回国的风险。
风险三:申请绿卡时间太长,成功率低。
美国移民,需要申请两种绿卡,一种是I-526即 “临时绿卡申请”,另一种是I-829就是“正式绿卡申请”。投资人投的区域中心以后,第一步可以获得临时绿卡,获得临时绿卡21个月以后,可以转化为正式绿卡。临时绿卡的审核标准是美国移民局要看你的商业计划,是不是有可能创造10个就业机会,只要这个可能性超过50%,就可以获得临时绿卡,这个条件并不难。正式绿卡是在获得临时绿卡21个月以后,由移民局审核是否实际产生了10个就业机会。如果产生了10个就业机会就获得正式绿卡,获得永久居住权,但是审核通过所需的时间比较漫长。
总之,美国移民政策“宽进严出”。 80%的EB-5投资人可以通过I-526取得临时绿卡,但通过I-829获得永久绿卡的几率就非常低了。这是因为移民局对就业人数的把控非常严格, 足以让大批移民投资人申请永久绿卡的过程成为一次痛苦之旅。【永铭国际】小编觉得,美国移民局就是“大魔王”,广大的投资移美者自然就是“爱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