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来说,L1签证并不是申请EB1C绿卡的必须步骤。首先L1签证是一个工作签证,是美国政府签发给外国公司管理人员入境美国开办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的工作类签证。一般而言, L-1签证每次有效期为1-3年,无名额限制,办理快捷,并可不断续签。
EB1C申请绿卡是一个独立的流程,是受美国政府高度欢迎的移民类型,属于美国职业移民EB-1第一优先类别。申请人通过在美设立公司,满足一定的条件,可提交EB-1C移民申请,全家快速获得美国移民身份。
也就是说申请者可以直接申请EB1C绿卡,不必先办理L1签证。但对于大多数生意活动在国内的申请人而言,他们并不符合直接申请EB-1C绿卡的条件,必须先办理L1签证,在美设立公司,满足条件后再申请EB-1C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