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除了要签署认购协议、托管协议(有托管账户才签)、基金发行备忘录,并递交I-526外国企业家移民申请表格和G-28授权律师表,等一系列文书外,还需要准备个人信息材料包、资金证明、申请费材料等资料。
其中,个人信息材料包括:全家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护照及出入境记录和美签出入境证明、全家出生证明、户籍卡复印件、结婚/离婚证书或未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主申请人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和5*5照片8张。
资金证明,指的是投资款和项目管理费的资金来源证明报告,常见的资金来源证明方式有房产抵押、房产买卖、工作收入、股东借款、股票、基金、股息分红等。
申请费材料需要提供I-526申请费1,500美金的汇票原件,汇出50万美金和1,500美金申请费的账户必须是主申请人的账户,可以是联名账户。
提醒投资人注意,资金来源证明报告是整个申请流程里面最重要和工作量最大的环节,报告质量直接影响投资人申请的成功率和审批时间。所以投资人一定要挑选可靠的专业律师或会计师制作该报告。
另外,如果客户或家属在美国,还需要提供学生签证(F1 Visa)复印件、核准入学通知(I-20)复印件、最后一次入境美国的入境卡复印件、入境许可卡(I-94 Arrival Card)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