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开始于1990年,当时的类别是直投项目:投资100万美金到美国任意企业,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全家获得美国绿卡。
到了1992年,美国eb5投资移民放宽要求,重新定义投资移民:外国投资者将有合法来源的100万美元 (或50万美元)投资于美国任意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的企业,为美国直接(或间接)创造超过10名全职员工,投资人及家人即可获得美国绿卡。
从此美国投资移民就有了两个类别:“区域中心计划”和“直投计划”。不过,因为“区域中心项目”的eb5投资移民门槛低,因此大受欢迎,到现在,移民局受理的申请中99%的都是基于这个“试验计划”的投资,“直投”的永久计划反倒被人遗忘了。
相对来说,美国eb5直投项目需要更多的资金,而且需要证明已经创造10个就业机会,拿出雇佣凭证以后才会颁发绿卡,但是美国区域中心项目,则是考察项目运作情况是否履行计划书内容来颁发绿卡。相比较而言,美国区域中心项目获取绿卡更为直接有效